2005127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第40号令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其中鼓励类项目涉及环境保护的有22项:

1.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开发与利用;2.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3.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4.环境监测体系工程和新型环保技术开发应用;5.放射性废物及其它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技术及设备开发、制造;6.流动污染源(火车、船舶、汽车等)防治技术开发及应用;7.城市交通噪声与振动控制及材料生产;8.削减和控制二恶英排放的技术开发与应用;9.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产品的替代品开发与应用;10.废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产品处置技术开发与应用;11.“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12.“三废”处理用生物菌种和添加剂开发及生产;13.含汞废物的汞回收处理技术开发应用及成套设备制造;14.重复用水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与使用;15.高效、低能耗污水处理与再生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16.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17.废物填埋防渗膜生产;18.新型水处理药剂开发及生产;19.煤气、烟气除尘、脱硫、脱硝技术及装置开发、成套设备制造;20.墙体吸收噪声技术与材料开发;21.机动车、内燃机车节油技术开发及应用;22.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