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目前,我国环境标准存在着四大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着新形势的我国环保执法与监管。
———现行的环境保护标准管理体制与法律规定、国际通行做法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仍有很大差距。
———许多排放标准实施后长期没有修订,技术内容与形势不适应,控制水平落后,对行业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不足。
———排放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完整性、系统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尚待提高,标准适用范围存在重叠、空缺现象。
———用于指导环境保护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技术规范,在种类、数量、质量等方面,与实际需要相比尚存在较大差距。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环保总局表示,准备在“十一五”期间,计划完成100余项重要的国家环境保护技术法规、1000项以上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以初步建立国家环境保护技术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