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助理张少春近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财政部将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对促进科技进步的作用,采取五大财税扶持政策,包括提高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前抵扣力度,以推动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据张少春介绍,这五大政策包括允许企业把当年发生的研发费用的150%用于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允许企业加速用于研究开发的设备仪器的折旧。企业用于研发的设备仪器,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允许企业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允许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政策。
  此外,政府将逐步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政策。在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严格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府还将完善进出口税收政策。进口税收政策的优惠要从对企业进口整机设备,逐渐转变到鼓励国内企业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装备所需要的重要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上。
  张少春强调政府还将实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制度、激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本国货物认定制度等,以给企业创造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
  中国将大幅增加政府研发经费投入,提高其在全部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中的比重。张少春说,今后国家将按照科学技术进步法的要求,使年初科技投入预算明显高于整个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水平。在执行过程中,超过预算的税收将尽量多地向科技经费倾斜。政府还将大幅增加研发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