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全国燃煤电厂脱硫工程正式启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强调,实施燃煤电厂脱硫工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对于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大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曾培炎说,未来5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要在现有基础上削减10%以上,燃煤电厂是承担这一任务的主要力量。
曾培炎提出5点要求。(“气五条”)
第一,燃煤机组必须依法安装脱硫设施。今后新建燃煤机组都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并同步投入运行、同步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目前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的老机组,要加快脱硫改造步伐,力争5年内完成改造一半的任务,10年内全部达标排放。届时还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依法关停。
第二,有关单位要加强脱硫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工作。设备制造企业和科研机构要加强烟气脱硫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提高脱硫设备生产和成套水平,为市场提供具有较高性价比的国产设备。
第三,环保部门要强化对燃煤电厂排放的监管。所有燃煤电厂都要安装烟气排放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环保部门要按照实际排放量,及时足额征收排污费。
第四,完善燃煤电厂脱硫的政策措施。要逐步提高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并按要求返还企业用于脱硫项目建设。落实鼓励烟气脱硫的电价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达标排放的机组上网发电;对没有实现达标排放的机组,要减少发电时间,直至不安排上网。
第五,地方政府要落实二氧化硫减排责任。省级政府对本地区二氧化硫减排负总责。
摘自《中国环境报》200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