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2006年度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要求年内闽江水环境有比较明显改善,今年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投资10.4亿元,重点推进八大工程120个项目。力争全流域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90%以上。其中,沙溪和闽江干流南平段分别达80%以上,富屯溪和闽江干流福州段分别达95%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功能要求。

省政府要求,各地要把整治完成情况和市、县(区)出界断面水质达标情况作为当地政府环保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落实环保行政责任追究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扰环保正常执法活动。对公众举报而避免了重大环境污染损失的,由所在地政府给予第一举报人50至2000元的奖励。
      八大工程120个项目主要是:
     
一、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今年6月底前流域各市、县(区)要完成辖区禁建区内养殖场搬迁、治理,今年底前流域各市、县(区)政府要制订实施辖区禁建区外养殖场限期治理计划,明年底前完成全流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计划投入约1亿元,重点实施福州仓山区、沙县畔溪洛溪流域及三明、南平市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等8项工程。
     
二、推进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鼓励各种经济成分采取BOT、TOT等形式,积极参与污水、垃圾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要制订实施《闽江流域沿岸乡镇垃圾整治规划》。计划投入2.1亿元重点实施福州连坂、沙县、南平、德化污水处理厂等8项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投入0.9亿元实施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等11项垃圾处理工程。
     
三、推进重点水源保护工程。各地要依法完成当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的整治,各设区市政府2007年底前要完成辖区内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计划投入1.3亿元,重点实施福州西北区水厂水源地、三明东牙溪水源地等10个水源保护项目。
     
四、推进清洁生产促进工程。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年内制定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方案,分年度实施,从源头治理和控制污染。三明市作为清洁生产试点城市,对成效显著的企业要予以资金扶持和奖励。计划投入2.7亿元,重点实施54项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项目。
     
五、推进生态功能保障工程。重点推进梯级电站清理整顿、河道畅通、水土流失治理、矿山整顿、生态林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恢复生态功能,维护生态平衡,发挥生态优势。计划投入1.2亿元,重点实施福州南台岛内河整治、连城水土流失治理、德化戴云山自然保护区建设、政和金峰矿业整治等21个项目,并在年内完成青山挂白整治工作。
     
六、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程。建设延平区炉下镇循环经济实验区,合理规划养殖业布局,建立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模式。建设太平镇南坪溪生态养殖示范点,构建养殖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利用沼气发电的能源综合利用模式。建设马尾生态工业园区,打造电子信息制造业生态产业链、食品加工生态产业链、饲料生态产业链。建设青口汽车生态工业园区,促进龙头企业及上下游产业链的修补、拓展和延伸。建设三钢集团生态工业园区,改善环境质量。在德化县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发展县域经济,保持闽江上游良好生态环境。
     
七、推进生态农业示范工程。抓好现有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农业试点(示范)县建设,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优先在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生态农业试点(示范)县推广培育和发展有机食品基地,推动农业、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计划投入0.3亿元,实施永泰县同安镇有机茶基地、南平市农村沼气池工程等10个项目。
     
八、推进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抓好流域市、县自动监测监控分中心建设,制定重点工业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计划。2007年底前,COD、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负荷占所在设区市相应污染负荷60%以上的重点工业污染企业都要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省、市监控中心联网。加强相关技术研究,重点实施5个项目,提高环境科研支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