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省农村组织开展以农村垃圾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家园清洁行动”,全面清理公路沿线、河道两侧、村道里弄的垃圾,完善村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健全农村垃圾清运和处理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
我省将推行城乡垃圾统一处置和区域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扩大垃圾处理场处理规模。在垃圾处理运作模式上,城市和县城垃圾处理场有条件接收周边镇(乡)村生活垃圾的,应采用“村收集、镇(乡)中转、县(市)处理”模式;地理单元相对独立且运输成本高的山区,宜采用“村收集、乡镇处理”模式;边远山区、海岛等交通不便的农村,以行政村为单元,可采用“统一收集,就地分类,综合处理”模式。
据悉,“十一五”期间,我省每年将重点抓好100个镇(乡)、1000个建制村的垃圾治理,到2010年,全省完成500个镇(乡)、5000个以上行政村的垃圾治理,农村垃圾处理率达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