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国城镇环境卫生固定资产总投资将达到1115亿元。这是建设部在日前颁布的《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

“十一五”期间,全国城市日均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要达到24万吨,使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60%以上;城市粪便处理率达到78%;每年新建公厕2万到3万座,改造旧厕2.28万座,到“十一五”末,全国直辖市及省会城市二类以上的公厕所占的比例要达到70%以上;城市机械化清扫率要达到25%。

《规划》要求各地城市在“十一五”期间,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通过有效管理,尽可能地提高可回收物的利用水平,实施源头减量。同时,完善固体废物收运体系,按标准建设一批与处理处置设施相配套的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实施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的全覆盖。

《规划》特别强调,作为生活垃圾最终处置方式的卫生填埋处理技术和设施,是“十一五”期间每个地区所必须具备的保证手段。为此,《规划》要求各地在“十一五”期间,继续加快处理处置能力建设,在加快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同时,规划选择不同区域、不同规模的城市建设一批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