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部发布了《全国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全国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总投资400.65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25亿元,重点用于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到2010年,全国将有4000万农户用上沼气,达到适宜建设农户的30%左右;全国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总数达4700处左右,达到适宜畜禽养殖场总数的39%左右。
按照《规划》要求,“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加快建设农村户用沼气、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和农村沼气服务体系,新建农村户用沼气2300万户,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4000处。户用沼气重点建设在适宜发展沼气的退耕还林还草地区、粮食主产区、水库库区,同时大力支持畜牧业主产区、南水北调沿线等重点水源保护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血吸虫病、地氟病疫区开展沼气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重点建设在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内。
据农业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划》的实施,将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预计全国有4000万农户用上沼气后,每年可产生约154亿立方米的沼气,相当于替代2420万吨标准煤的能源消耗和1.4亿亩林地的年蓄积量。沼气农户使用沼渣、沼液可减少20%以上的农药和化肥施用量,每年为农户节约燃料费、电费、化肥和农药等直接支出约500元。而全国4000万户沼气不仅可为农民年增收节支200亿元,还在转变农民传统生活方式、改进村容村貌方面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农业部相关负责人在对《规划》进行解读时指出,“十一五”期间,根据不同地区建设成本和经济条件,中央将采取不同的支持标准,户用沼气西北和东北地区中央每户支持1200元,西南地区每户支持1000元,其他地区每户支持800元。中部6省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执行的243个县按照1000元/户的标准补助。
《规划》中特别强调,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应以“一池三建”为基本建设单元,将按照污染防治、能源生产、生态农业发展的功能要求,积极推广统一建池、集中供气、综合利用的建设模式。
近年来,农业部在发展户用沼气的同时,先后建设了一批大中型沼气示范工程,形成了“一池三建”(养殖场沼气工程沼气发酵池建设与畜禽粪便预处理、沼气利用、沼肥利用设施相结合)为基本单元,工程建设与养殖业和周边的农田、鱼塘等进行统一筹划,沼液、沼渣综合利用,以沼气工程为纽带的能源生态模式。同时,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经济条件和农业产业结构,将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与农业生产发展有机结合,因地制宜建设“四位一体”和“猪-沼-果”等能源生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