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今日发布《2007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结果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263.4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0.88%;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691.3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0.24%。
公报表明,北京算12省(市、区)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均较2006年同期下降,福建等9省(区)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均较2006年同期增加。
尽管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减排形势依然严峻,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今年下半年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尽快出台污染减排三个管理办法,加快三大体系硬件建设。颁布实施《“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
二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控制污染“增量”。 严格环境准入,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上建设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纺织、汽车、电力等十大国家重点调控行业的准入条件,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一律不批;加强“三同时”管理,对不履行“三同时”制度的,一律责令停产;开展全国环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清理整顿新开工项目,对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坚决依法停建、停产。
三是督促加快治污工程建设,确保稳定运行。加大重点行业污染削减力度,以火电行业为重点,大力削减石化、钢铁、有色、水泥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以造纸行业为主攻方向,重点抓好化工、酿造、印染等行业的水污染物削减工作。加大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配套建设,监督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做到长期稳定。
四是落实政策,在结构调整上寻求突破。
五是集中整治违法排污行为。加快《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的修改制定工作,尽快推动出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管理办法》等法规;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对违法排污企业按高限处罚原则实行经济和行政处罚;继续强化和扩大“区域限批”范围,使“区域限批”规范化、制度化,以强化执法促进污染减排。
六是深化落实专项督查措施,建立造纸企业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紧推进造纸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减排工作。对于国家规定2007年底应淘汰的年产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2005年底应淘汰年产1.7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和排放不达标的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企业,依法取缔或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