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环协[2007] 11 号
福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07年度财务报告
在福州市环保局和市社团办的指导下,协会认真贯彻执行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在社团组织中开展纠风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协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协会财务人员认真自查,按规定完成年检的财务报表和报告书,于5月29日通过市社团办的年度检查。
协会财务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协会“章程”、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配备兼职、持证的会计人员并独立建账。按照经过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市社团办和市财政局备案的会费收取办法收取会员费。使用“福建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专用票据以及税务部门统一颁发的正式发票,遵守票据管理规定,定期领购、核销。遵守国家政策,照章纳税。协会实行经费支出预算计划管理,对计划外的开支,按照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分别由秘书长、会长和常务理事会审批、决定。
经过对照检查,2007年协会没有组织任何学习、培训和考察活动,也没有“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的行为。
现将2007年度协会财务收支概况报告如下(以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协会主要收入项目:
年初账面金额:8.85万元;会费收入:3.32万元;行业推荐咨询服务收入:2.75万元;银行利息收入:0.06万元,合计:14.98万元。
协会主要支出项目:
办公费用(包括邮电费、电话费、订阅报刊、办公用品等)支出:0.32万元;工资、津贴支出:2.97万元;季度奖支出:0.85万元;“动态”、“网站”费用(包括“动态”编排、印刷、发行、“网站”域名费、维护费)支出:1.54万元;地税报税支出:0.26万元;车费支出:0.06万元;会员代表大会用餐支出:0.5万元,合计:6.50万元。
2007年度账面余额约:8.48万元。
福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