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投入两亿多元进行龙江流域全面整治,干流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由2004年的22.2%提高至目前的66.7%。

近年来,福清市对沿江500之内351个养猪场实行一个不留地拆除、搬迁;对近500家工业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对造纸、纺织、印染、化工等排污大户实行双人定岗监管责任制,选取22家污染严重的工厂为限期治理单位;对冠捷桥附近的太城溪、大北溪和虎溪段进行清淤,河床挖深了两米多,有效改善了江水水质。
  在此基础上,福清市还启动了生态补水工程,引进了闽江水冲污和补充水量。对沿江固体废物倾倒现象进行有效控制。通过兴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使城市污水日处理量达到8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