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起,福州市财政安排的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由原先的1,000万元提升到2,000万元。此外,企业节能项目的补助资金封顶额也将突破原先30万元的标准。这是记者昨天从市节能办获悉的。
  据悉,2008年福州节能降耗工作重点抓6个重点领域节能行动方案,即强化工业节能,推进建筑节能,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引导商贸和居民节能,抓好农业农村推进节能,推动政府机构节能。重点抓好6个重点工业高能耗行业节能,包括冶金、陶瓷、医药化工、纺织、塑胶、建材等行业,重点组织30项节能工程示范项目。
  20082,000万元的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中,会有1,800万元~1,900万元投入到工业企业节能技改中,凡在福州注册的工业企业投资30万元以上到节能技改中的,均可申请补助。补助金额按经审计、审核后的投资额15%的比例给予,封顶额也将突破原先30万元的标准,具体数额仍在研究中。
  据市节能办有关人士介绍,根据闽节能办20081号文件,全省公布200家重点用能企业中,福州调整为40家,而市节能办也结合福州2007年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含电力企业),对福州100家重点用能企业进行适当调整,其中国家级重点企业有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耀隆化工集团公司、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3家,省级重点企业37家,市级重点企业6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