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下达今年农村沼气建设任务。我市今年共承担省、市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任务3000户,其中下达永泰县450户、罗源县300户、闽侯县300户、闽清县450户、平潭县200户、连江县400户、晋安区300户、福清市300户、长乐市300户。沼气建设补助标准按照用气农户计算,每户财政补助200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200元,市级财政配套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