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提出重点培育一批年盈利500万~1000万元以上,有产业特色和优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潜力大、有希望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力争3年内帮助15家左右中小企业实现上市融资。
      意见提出,除推进上市融资外,还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民间融资,实现民间资金向民间资本转化。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合伙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进行股权融资,或通过委托贷款等方式解决资金困难。要建立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中小企业的创业资助、产品结构升级、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支出。当前要重点抓好“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资金”设立和启动工作,满足高科技中小企业投资需要。要鼓励我市民间资本以规范的股份制形式组建新的风险投资机构,积极参与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