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加强在用机动车尾气环保年检工作的通知》,指出自200961日起,全省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尾气年检强制执行双怠速法,推广使用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尾气年检强制执行自由加速法,推广使用加载减速工况法GB3847-2005)。摩托车尾气年检执行怠速法GB146212002)或急加速烟度法GB197582005)。福州、厦门、泉州3个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应提前执行简易工况法和加载减速工况法。

我省目前实行的检测标准仍是国家1993年出台的汽油车污染物排放的单怠速法和柴油车的滤纸烟度法。

我市即将提前执行“简易工况法”,即利用专业设备使汽车在保持位置不移动的前提下,模拟路面匀速行驶状况,并通过仪器设定,给汽车相应的加载量,模拟汽车载货或爬坡时的状态,这时可检测出车辆在行驶状态下尾气排放的真实数据。实施这一方法,机动车尾气污染将得到更严格的控制。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于20095月底前完成尾气检测设备的更新检定和软件更新,未取得省质监局资格许可和省环保局环保年检委托的机构,不得承担尾气检测业务。

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效检验报告,核发机动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对尾气不达标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