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日前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复查验收。
福州市荣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4年来,全市累计投入环保资金140多亿元,继续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城市环境开展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通过环保专项行动,每年解决一批重点、热点、难点环境问题,改善了人居环境质量。
在昨日举行的福州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复查工作反馈会上,复查组经综合评议认为,我市巩固和提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的具体行动,突出了过程效应、地方特色、务实高效和为民惠民,符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考核指标要求。
与此同时,复查组希望我市全面推进重点减排工程特别是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建设,深化城乡人居环境和重点流域、区域、行业综合整治,推动区域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