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福建省副省长、福州市代市长苏增添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全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有关问题。会议听取了市环保局关于重点流域整治情况的汇报及连江县、罗源县关于石板材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原则通过了《福州市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
据悉,福州市从今年6月初全面启动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下一阶段福州市将具体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全面完成省、市饮用水源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关任务,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开矿、采砂和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以及一级保护区内与保护水源无关的经营性活动;有计划外迁保护区内居民;逐步落实水源保护区建碑立界、绿化隔离带建设、实行封闭式管理等工作。
二是加大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加快连坂、闽清、永泰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逐步将沿江集镇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快推进各县(市)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建立垃圾处理的长效运行机制。
三是深入开展畜禽养殖业和石板材业专项整治。严格按照省里要求,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搬迁、关闭、拆除、清理任务,促进养殖业加快升级,从根本上解决流域污染问题。停止审批重点流域内新、扩建的石材开采项目,并逐年削减石材开采总量;现有石材加工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水回用系统,实现零排放;零散分布的石材企业要迁至集中加工园区,促进集约发展和污染集中控制。
四是实行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重点流域沿江两岸严格控制新、扩建增加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对未经环评审批或未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的新、扩、改建工业项目,责令停产停建;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或已配套治理设施但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停产、限期治理。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产业升级。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务求实效;要强化问责,把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列为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力度,促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