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2月3日在福州马尾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省委书记孙春兰、省长黄小晶对环保工作的重要批示,回顾总结了2009年全省环保工作,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
省环保厅厅长马承佳作工作报告,省环保厅副厅长丛澜、廖屹、王国长、纪检组长黄伟庆分别就各自分管的主要工作进行了部署。
马承佳在报告中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不久前省委书记孙春兰、省长黄小晶都对环保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孙春兰书记要求环保部门认真履职,切实负责,加强环境监察。马承佳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依然很大,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压力不断加大的矛盾仍较尖锐,环保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他说,新年伊始,我省环保工作取得了良好开端,一系列重大举措连续出台。今年要继续突出抓好深入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全面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加强对海西产业发展的服务和规划引导、强化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四大重点任务。
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开展“加强环保执法监管年”活动,对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查重罚,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生态环境安全。要进一步完善环保法规政策,增强执法有效性。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通过挂牌督办、降低信贷等级、严格上市核查、限制产品出口、曝光违法行为、追究失职责任等措施,充分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要强化环境执法全程监管。认真落实环评审批、环保“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清洁生产审核、现场环境监测监察、辐射安全许可、危险废物监管等制度,形成各环节相互衔接、协调配合的监督机制。强化环境信访、举报案件的跟踪督办,落实领导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制度,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要限时出动、限期办结、限时反馈、定期通报。要加强对重点环境案件查处和整改落实情况的后督查,确保处罚切实到位、问题切实解决。要继续开展环境执法专项检查。严格执行《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严厉打击石材业废渣废料、畜禽养殖废物环境违法问题。开展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排污单位执法巡查,实施属地管理、分段负责,严厉打击沿途企业偷排黑烟、超标排污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抓好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隐患的排查、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开展工业园区、造纸和制药企业、产生含铅类废物企业的检查。要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行业企业、敏感区域、化工园区、尾矿设施、放射源、危险化学品等区域进一步开展全面排查,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要强化核与辐射安全和环境应急工作,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对瞒报、迟报、漏报或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马承佳强调,要加强环保队伍能力建设。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积极推动基层环保部门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环保系统干部队伍培训,提高环保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加快环境监测、监察标准化建设,加强环保规划、科技研究与对外合作交流。抓紧编制“十二五”环保专项规划,形成比较完善的“十二五”环保规划体系。要继续拓展环保国际交流合作和对台交流合作,学习借鉴环保先进理念、管理经验、实用技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以重点工程和龙头产业为依托,鼓励具有一定优势的大型脱硫装备、环保设备企业继续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应用污染防治和节能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
马承佳指出,2010年是完成“十一五”环保任务的决战年,也是谋划“十二五”环保规划的关键年。环保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拓展新作为,争创新优势,开启新局面,全面完成“十一五”环保规划目标,努力为海西生态优美之区建设作出新贡献。
摘自《环境与发展报》总第94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