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市环保局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对辖区内所有纺织染整企业、制药企业加强监管。对超标排污且不按要求落实整治工作的企业,要依法落实处罚措施并责令停产整治,对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企业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据悉,全市环保部门将对每个纺织染整企业、制药企业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治、监管要求,督促企业采取措施确保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

摘自《福州晚报》200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