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级示范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确定10个试点镇。
据悉,今年10个市级示范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分别是:福清市高山镇、渔溪镇,长乐市江田镇、古槐镇,闽侯县白沙镇、南屿镇,连江县黄岐镇,罗源县起步镇,永泰县葛岭镇,闽清县东桥镇。
市级示范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同时列入我市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综合改革建设小城镇工作由所在县(市)政府负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福建省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原则,集中力量在我市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上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