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开展机动车尾气整治行动。
执法人员对行驶中的机动车进行尾气专项抽检。发现一辆解放牌白色小货车排放尾气的不透光系数达4.87,已远远超过3.0的标准。该车的行驶证被执法交警暂扣。
据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我市环保、公安、交通、建设等多个部门联手开展市区机动车尾气排放专项整治行动,尤其是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公交车、大型客车、货车、校车、运输车、市政工程施工车辆等公共服务车辆“冒黑烟”现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中,执法单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行驶中排放黑烟或者浓烟的机动车,由公安交巡警部门暂扣机动车行驶证,责令其暂停使用,并要求在7天内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逾期不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逾期不治理的,将被处以500元~2000元的罚款;对驾驶报废车辆的,由交巡警部门予以处罚,吊销、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对路检中发现的尾气超标车辆,环保部门抄告机动车检测机构,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