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政府作的《关于闽江南北港、敖江、龙江、大樟溪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据悉,我市多项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达到省政府确定的考核目标要求。
报告称,1~9月闽江、敖江干流福州段水质达标率均为100%,龙江干流水质达标率为75%,闽江、敖江福州段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龙江流域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0%,大樟溪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6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52%,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除福清市外)水质达标率为100%,福清市本级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3.06%。其中,龙江流域交界断面、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福清市本级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高于去年同期。
但报告也指出,部分地方存在饮用水源保护进展滞后、工业污染整治进度缓慢、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场建设滞后等问题。市政府强调,对行政不作为、工作不努力,造成今年我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未能如期完成的,要约谈当地政府领导,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