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示范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将在部门推荐和地方上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备选项目的基础上,选择一批在技术工艺和治理效果等方面具有典型性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进行示范。

通知》指出,各地要综合分析本地区污泥泥质特征、自然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污泥处理处置规划和实施计划。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在加强跟踪检查,组织专家对项目的环保效果、技术经济可行性、节能降耗、运行稳定性等方面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示范效果好、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并在行业内具有较好推广前景的处理处置装置和工艺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推广。

《通知》指出,运营单位要建立污泥管理台账制度,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非正规污泥堆放点和不达标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进行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制定限期治理方案和计划。主要监测数据和结果定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摘自《中国环境报》201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