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2011年度污染减排工作意见,下达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都分别比上年减少1%的任务指标。
从2011年起,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增加了NH3N、NOx;同时,水污染物目标任务中将工业加生活、农业减排比例分别列出,即工业加生活COD、NH3N分别减少1%,农业COD、NH3N分别减少1%以上。
针对农业水污染物排放、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纳入减排范围。我省计划通过严格控制畜禽和江河湖库水产养殖总量,全面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和引导科学种植,减少污染物排放来实现农业减排计划。而机动车排气NOx治理工程则主要通过加大淘汰老旧机动车、推进国四机动车油品替代来实现。
2011年起,在继续做好工程减排的基础上,我省将减排工作重点转入结构调整,即淘汰落后产能、产业结构升级。其中,涉及COD和NH3N减排的废水治理将重点推进皮革、造纸、纺织印染等行业,涉及SO2、NOx减排的废气治理将重点抓好电力、钢铁、水泥以及燃煤锅炉集中区域和工业园区的集中供热。
重点减排工程方面,今年将全面推进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包括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集中治理和部分行业工业企业水回用率的提高。推进工业废气治理工程,在加强脱硫的同时,要求加快以火电厂、水泥厂为主的脱硝装置建设。推进生活治理减排工程,在完善“十一五”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加快建制镇和乡村污水集中处理。
据悉,2011年起,我省将陆续出台一批新的减排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推动减排的作用。一是参照脱硫电价政策管理方式,适时制定本省脱硝电价政策,脱硝电价政策出台前,发电计划安排尽可能向已实施脱硝的发电企业倾斜。二是出台钢铁烧结机和玻璃炉窑脱硫差别电价政策,对脱硫效率考核达不到考核标准要求的钢铁和玻璃生产企业,实行用电加价。三是研究推进燃煤锅炉(炉窑)脱硫和工业废水深度治理经济措施。
摘自《环境与发展报》总第10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