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厅获悉,福州有5个乡镇获“福建省环境优美乡镇”称号,分别是晋安区寿山乡,长乐市猴屿乡、玉田镇,永泰县盘谷乡,连江县潘渡乡;23个乡镇获“福建省生态乡镇”称号,包括福清市江镜镇、龙田镇、一都镇、阳下街道,长乐市吴航街道、航城街道,闽侯县尚干镇、荆溪镇、甘蔗街道,连江县长龙镇、黄岐镇、透堡镇,罗源县凤山镇、松山镇,闽清县上莲乡、省璜镇、雄江镇,永泰县红星乡、东洋乡、丹云乡、白云乡,晋安区新店镇,马尾区罗星街道。
此外,福州还有80个村荣膺“福建省生态村”称号,其中,晋安区6个、马尾区3个、福清市10个、长乐市13个、闽侯县3个、闽清县6个、罗源县16个、连江县9个、永泰县14个。
摘自《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