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在近日召开的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该局因“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成绩突出,荣膺“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共同组织,每5年举办一次。福州市环保局是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中7个省会城市环保局之一。

摘自《福州日报》201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