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经现场考核、抽查复核, 734个村庄获评第二批“福州市生态村”。
第二批“福州市生态村”中,福清市阳下街道溪头村、龙江街道小南洋村等136个村,长乐市漳港街道山边村、古槐镇北湖村等87个村,闽侯县青口镇文华村、上街镇美岐村等66个村,连江县透堡镇北街村、蓼沿乡义洋村等117个村,罗源县洪洋乡盾后村、起步镇叶洋村等67个村,闽清县梅溪镇桥东村、坂东镇坂中村等89个村,永泰县白云乡陈家村、东洋乡东斗村等140个村,晋安区新店镇桂山村、鼓山镇远东村等30个村,以及马尾区马尾镇的六江村、龙门村榜上有名。
截至目前,福州市已创建3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33个省级生态乡镇、86个省级生态村和875个市级生态村。2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国家级生态村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考核,已上报环保部申请复核;44个省级生态乡镇、65个省级生态村通过市环保局组织的考核,已上报省环保厅申请复核。
今年,我市将继续推进生态系列创建工作,力争年内完成50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500个市级以上生态村的创建任务。
摘自《福州日报》201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