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经贸委获悉,我省即日起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将一直持续至12月底。
根据近日出台的《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我省将加大对初创期、成长期创新型、劳动密集型、创业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为重点,突出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企业减负、管理提升、人才培养、企业融资、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等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记者获悉,各级经贸主管部门将在3月底前对重点服务行业巡回服务一遍,每个季度至少集中办公或现场办公一次,解决行业企业亟须解决的问题。
根据方案,我省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将组织实施企业减负专项行动。对涉及经贸部门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凡不利于经济发展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可以降低收费标准的,予以降低;严厉查处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严禁违规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停止一切增加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活动;严禁对企业重复检查,对企业检查可以一并完成,应实施合并或联合检查,所有检查活动不得收取费用。
全面启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发行,力争发行若干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和龙头企业牵头,在产业集聚地、产业园区组建会员制、互助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融资担保机构;综合运用资本注入、再担保风险分担、风险补偿和风险金提供等多种方式,积极争取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风险补助和三年免征营业税政策。鼓励大公司、大企业在产业集聚地设立典当行,支持经营良好的典当行增资扩股,推进典当企业现代化、规范化、规模化、连锁化发展,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急融资服务。
组织中小企业参加“西洽会”、“哈洽会”、“中博会”、“企博会”等省外重点展会,并给予参展展位补贴。开展闽货特色产品进入中石化、中石油全国加油站便利店销售工作,安排工作经费委托省商业集团在全省中小企业征集闽货特色产品30个以上品牌、200个以上单品进入中石化、中石油全国加油站便利店销售。
摘自《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