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实地检查、观看专题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我们综合评议认为,福州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6项指标达到或基本达到复核要求。”昨天,在福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工作汇报会暨复核意见反馈会上,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组组长、国家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主任高振宁对福州的创模复核迎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据随机调查,公众对环境满意率超过98%,创下此次在全国开展复核工作以来的最高满意率。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岳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他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复核组、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要求,马上部署,迅速整改,落实责任,取得成效;要进一步集聚创模合力,健全创模机制,强化创模措施,持续提升创模工作成效。
   据介绍,2011年,福州市森林覆盖率达54.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5%,市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2平方米,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6%,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6%,各项指标已达到或超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复核标准要求。


 摘自《福州日报》201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