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经贸委获悉,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928前向当地经贸主管部门申请。

对骨干企业,我省将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省企业技术创新专项、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等方面优先重点支持。优先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中筛选储备一批重点项目,并向国家有关部委推荐,争取国家重大专项、重点计划和专项资金给予支持。支持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各类创投基金对骨干企业重点项目开展股权投资。鼓励和支持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


         摘自《福州日报》201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