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从今年起大幅提高标准贡献奖奖励金额。其中,一等奖奖金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30万元,二等奖奖金从3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三等奖奖金从1万元提高至5万元。同时,为保证获奖项目质量,贡献奖评选也由一年一届改为两年一届。

为实施标准战略,福建省政府于20116月出台《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管理办法》,奖励范围包括国际标准项目、国家标准项目、行业标准项目、地方标准项目和企业标准项目。这些项目必须是我省主导制订(国际标准项目含参与起草),且实施一年(含一年)以上的。  摘自《福州日报》2012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