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福州、厦门空气质量“保十争五”的要求,省环保厅将指导督促我市加强机动车尾气、餐饮业油烟、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城区扬尘、城区焚烧垃圾及烧烤等五个专项整治,以及闽清建陶业,罗源湾、长乐钢铁业及周边煤电项目污染治理。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说,下一步我省将在多个方面开展环境质量治理。
水环境方面。每季度通报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相关重点项目及年度计划实施进展等情况。
大气环境方面。到明年底,基本淘汰燃煤炉窑集中区和工业园区内分散型燃煤炉窑,基本完成加油站等油气回收治理;力争所有露天堆放的煤堆、料堆场全部采取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等防风抑尘设施;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约5万辆黄标车,建立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管理平台。
土壤环境方面,明年底前,对我省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医药、铅酸蓄电池、电镀等8个重点行业的企业进行排查,根据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贡献,确定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明年底前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以铅锌矿山、电镀、皮革、铅酸蓄电池和化工重污染企业以及污染农田土壤、蔬菜基地为重点,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试点。同时,指导各设区市启动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等级划分工作,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将耕地、园地土壤环境质量分为“绿色”“黄色”“红色”3个等级并按级管控。
此外,我省还计划强化污染减排、强化重金属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摘自《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