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期以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无法可依,仅有的原国家环保总局2001年颁布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效力有限。同时,由于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劳动力结构的变化以及国家对化肥使用的补贴等政策,导致畜禽粪肥的应用受到限制,形成污染。《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立法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推动畜禽养殖业从加强科学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环境设施建设、推进种养结合、提高废弃物利用率入手,提高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产业综合效益。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还特设专章对综合利用的激励措施做出了规定,如对污染防治和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进行补贴、对有机肥购买使用实施不低于化肥的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利用废弃物生产沼气以及发电上网等。

二、如何改变长期以来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得不到合理利用反而形成环境污染的困局?《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正是破解这个困局的制度建设实践。

一是实施资金支持。规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包括污染治理贷款贴息补助在内的环境保护等相关资金支持。此外,对于自愿采取高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控制标准、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条例规定县级政府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优先列入环保和畜牧发展相关资金扶持范围。

二是实施政策扶持。条例特别规定,利用畜禽粪便等废弃物进行有机肥生产等综合利用活动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畜禽粪便制造的有机肥产品享受化肥运力安排、购买使用有机肥产品享受不低于化肥的使用补贴等优惠政策。此外,条例还规定,对利用畜禽粪便等废弃物进行厌氧发酵和沼气发电的,电网企业要提供无歧视的接入服务并全额收购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多余电量;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制造沼气以及进行沼气净化生产生物天然气,享受新能源优惠政策。

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还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场或小区要符合两个规划的要求,避免由于前期考虑不足而日后因环保问题叫停养殖企业的现象重现。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将激励和引导废弃物综合利用作为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根本途径,并做了一系列规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改造可以申请环境保护等相关资金支持,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有机肥生产等综合利用享受税收优惠,购买使用有机肥享受不低于化肥的使用补贴等优惠政策,制取沼气及发电上网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等。同时,《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和小区环保设施配套建设方面,要予以资金、用地方面的政策扶持和奖励,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落实养殖用地,鼓励利用废弃地、未利用地等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

四、《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通过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随意排放,有利于从根本上破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难题。

一是以疏为主,扶持引导综合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能照搬照抄工业污染治理的思路,要充分考虑畜禽养殖行业及其废弃物的特殊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发电、制造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方式,鼓励和支持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促进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条例专章规定了一系列扶持和鼓励措施:明确对沼气、制肥等综合利用设施以及沼渣沼液输送和施用、沼气发电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予以鼓励和支持。对废弃物利用予以税收优惠并享受农用电价格,对有机肥购买使用予以不低于化肥的补贴等优惠政策,利用废弃物进行沼气生产和发电的享受新能源优惠等。这些规定都将有利于促进畜禽粪便等废弃物更多地流向综合利用环节,从而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环境的可能。

二是堵住污染,严防废弃物随意排放。《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就加强畜禽养殖环境保护监管做出了系列规定。如养殖场和小区报批建设的环节需要在环评文件中明确废弃物的处理措施,要建设与其产能规模相适应的废弃物贮存、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未建设、建设不合格或不能正常运行的,不允许投产和使用,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未经无害化处理并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的,不得排放,粪肥、沼渣、沼液还田要考虑土地消纳能力,严禁随意处置畜禽尸体等。

摘自《中国环境报》201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