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我市从本月起开展市区道路机动车尾气排放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整治市区二环路(含)以内主干道上行驶的机动车。
对尾气排放抽检不达标的车辆,责令停止使用,暂扣机动车行驶证,限期治理并处每车500元罚款;对尾气超标车辆,将抄告各机动车检测机构,并在媒体上曝光;对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驶入限行区域的,依法给予150元、记3分处罚;对驾驶报废车辆、未按时年检车辆的,按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摘自《福州日报》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从本月起开展市区道路机动车尾气排放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整治市区二环路(含)以内主干道上行驶的机动车。
对尾气排放抽检不达标的车辆,责令停止使用,暂扣机动车行驶证,限期治理并处每车500元罚款;对尾气超标车辆,将抄告各机动车检测机构,并在媒体上曝光;对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驶入限行区域的,依法给予150元、记3分处罚;对驾驶报废车辆、未按时年检车辆的,按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摘自《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