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严肃查办环境污染背后的职务犯罪,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监管失职等问题,切实加大查办不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导致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以及利用职权侵害民生民利、毁坏生态环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
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大对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准确把握、严格执行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在打击犯罪上的协作配合,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力度,依法对相关犯罪进行追究,努力形成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有力震慑。
曹建明指出,要根据修改后民诉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环境污染相关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依法履行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职能,切实将环境污染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的损害降低到最低。要加强预防,从中查找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积极向党委政府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强化管理、消除隐患、预防犯罪和建章立制的检察建议,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
摘自《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