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公务员局获悉,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我省多项政策鼓励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

为鼓励企业多招新人,对于招收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小型微型企业,我省将给予培训费补贴,具体标准由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对企业招收家庭困难且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通知》明确了各城市要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为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提供便利。

摘自《福州日报》201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