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确定了173家企业为工业重点用能企业,这些企业均为2012年度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经委获悉的。

工业重点用能企业分布在各县(市)区:鼓楼3家、台江1家、仓山2家、晋安3家、马尾11家、福清21家、长乐58家、闽侯8家、永泰2家、闽清44家、连江8家、罗源12家。

摘自《福州日报》2013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