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将延续对冒黑烟企业的严查重罚,重金属排放企业、医药制造行业也将被加大查处力度。

近年来,我省重点对冒黑烟企业、铅锌企业、电镀企业、印染行业、制药行业、合成革企业、饮用水水源地等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

本次专项行动将始终保持对冒黑烟企业严查重罚的高压态势。被检查发现的冒黑烟企业,一律列入挂牌督办并在媒体通报。对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不落实、废气处理设施未建设或形同虚设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整改无望或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或关闭。对未按期完成挂牌督办事项或反复出现黑烟回潮的企业,一律予以关停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摘自《福州日报2014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