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前,福州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实现水质自动监测,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也要加快推进自动监测。

市政府提出,2015,福州市流域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国家、省、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3%以上,县城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到2020,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国家、省、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8%以上,县城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摘自《福州日报》201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