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将因地制宜开展集中式光伏试点,项目总规模为30万千瓦。图为福清市元洪投资区建设成片屋顶光伏项目。本报通讯员 李毅 摄
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加快推进燃煤火电机组优化改造,一期2台机组改造后年可节约标煤9万余吨,增加收益近5400万元,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5万吨、二氧化硫826吨、氮氧化物719吨。本报通讯员 江景霞 摄
今年3月16日,顺昌县国有林场与兴业银行南平分行签订林业碳汇质押贷款和远期约定回购协议,通过“碳汇贷”综合融资项目,林场获得兴业银行2000万元贷款。顺昌县国有林场 供图
15日,三川风电莆田平海湾F区和莆田石城两个海上风电场项目竣工投产,总装机容量40万千瓦,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40.1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80.1万吨。本报记者 林侃通讯员 郑启团 摄
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手段,经过了10年试点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终于正式开市。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提出:“支持福建省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设立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实现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对接。”
2016年底,福建碳市场建成并启动交易,成为国内第八个试点区域碳市场之一。经过4年探索,我省已初步建成具有福建特色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为国家碳市场建设提供了“福建经验”。
健全制度 交易规模稳增
今年4月,在福州举行的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期间,主办方通过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购买福建林业碳汇与新造碳汇林结合的方式,抵消因交通、餐饮、住宿、展会等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1097吨,实现了零排放。
“大型活动碳中和,已成为福建各地践行低碳理念的重要方式。购买碳汇,也成为一种‘常见动作’。”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得益于经过4年探索发展,福建的碳市场机制已日趋成熟。
福建碳市场试点相关工作虽起步较晚,但起点高。在碳市场的核心制度、运行规则、分配方法上全面对接全国碳市场总体思路,并结合福建实际积极创新,建立起了系统完善的制度体系:2016年市场建立时,就初步构建了以《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为核心,《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为总纲,7个配套管理细则为支撑的“1+1+7”政策体系;2020年,根据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我省又及时对有关政策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实现了交易手段市场化、交易主体多元化。
在制度的保驾护航下,我省碳市场持续健康运行,不断拓展覆盖面、创新交易品种,实现了配额总量、交易规模的“双增长”。
2020年,福建碳市场发放的年度配额总量已突破2亿吨,位居试点省份第三;碳市场成交量从首个履约年度的428.29万吨、1.13亿元,增至2020年的697.42万吨、2.09亿元;4个履约周期,履约率保持100%。福建碳市场累计成交量已达2749.67万吨、金额7.82亿元。
创新探索 用活市场之手
三钢闽光发行我省首单碳排放权绿色信托计划,顺昌县国有林场获得“全省首例林业碳汇质押+全国首例远期碳汇回购”组合融资,福建金森获得福建首笔100万元林业碳汇收益权质押贷款……今年初以来,一系列金融产品创新,激活福建碳市场。
创新,是福建碳市场的最大亮点。
覆盖范围广。除国家规定的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八大行业外,我省还针对陶瓷企业数量多、产能大的产业特点,在全国率先将陶瓷业纳入。目前,我省9个行业中,年综合能源消费达1万吨标准煤以上(约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269家企业均已被纳入碳市场交易,覆盖2亿多吨二氧化碳排放,占全省工业领域排放总量80%以上。其中,陶瓷行业企业就有100多家。
交易品种全。除对接国家市场的碳排放配额、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外,结合福建丰富的林业资源,创新开发福建林业碳汇。
4年来,福建碳市场的交易规模、交易金额持续增长。截至目前,福建碳排放配额(FJEA)已成交1136.16万吨、2.3亿元,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成交1329.57万吨、5亿元,特别是福建林业碳汇(FFCER)成交283.93万吨、4000多万元,位居全国前列。
今年3月,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受永安市林业局委托,挂牌出让福建永安国际核证碳减排标准(VCS)林业碳汇项目,完成我省首单VCS林业碳汇交易。签约销售了永安市实施的国际核证碳减排标准(VCS)林业碳汇项目第一个核查期(监测期)剩余21.3万吨碳汇减排量(现货),并且签约预售第二、三、四个监测期预计79万吨的碳汇减排量期货,成为我国东南地区销售量最大的林业碳汇项目,并为我省碳市场增添了新品种。
减排降碳 助推绿色发展
将温室气体控排责任压实到企业,通过市场倒逼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碳市场已成福建绿色发展的重要推手。
数字显示,福建碳市场运行4年来,我省纳入交易的九大行业碳排放强度平均下降8.2%,碳市场的减排成效逐步凸显。“十三五”期间,全省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累计下降幅度超20%,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减排目标任务,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优于大多数省份,位居全国第四位。
为切实落实“双碳”工作,按照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的合作原则协议,福建省作为九个联建省市之一积极出资参与联建,主动融入全国碳市场。
与此同时,福建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也正在不断深化。目前,纳入福建碳市场的企业每年都根据生产情况实行动态更新。“我们正探索将碳交易的企业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万吨标煤以上,拓展至5000吨以上的企业,预计全省参与企业将达到300家左右。”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说,此外,海洋碳汇、林业碳汇等更多方法正在研究制定,碳金融体系探索也正在深化中。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