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发布了《关于推进全域治水建设更加美好海滨山水城市的实施意见》,系统性提出全域治水的思路与目标。近日,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实际工作,围绕“强基宁水、集约用水、控源清水、以文活水、产业兴水、数字管水、护河爱水”七大行动,出台了相关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将七大行动细化成十二项工作任务,更好地推动全域治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面建设人水和谐共生的海滨山水城市。
统筹推进
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城乡生活污水处理
水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品质。如何让群众既“有水喝”又能“喝好水”?又要如何实现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工作方案》明确,巩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成效,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评估,落实日常巡查制度,探索深化无人机、遥感技术运用,确保水源安全。开展敖江水源地规范化试点建设,攻坚提升优质水比例。同时,推进“一闸三线”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加快东张水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加强水华防控技术积累,严密防控湖库型水源蓝藻水华,在藻类繁殖敏感期,强化监测预警、人工捞藻、提高水体流动性等综合措施,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和生态环境安全。
在污水处理方面,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规范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推动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废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2023年,重点推动福州软件园开展园区病害管网排查修复、雨污分流和福清江阴港城经济区工业污水明管化改造。
因地制宜、稳妥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消除农村黑臭水体。2023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率达70%以上,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5%以上,设施稳定运行率达90%以上,长效运维机制进一步健全。
今年年底前
完成重点流域、重点海湾的排污口排查
提升水环境监测、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执法是做好治水兴水文章的关键举措。
《工作方案》提出,要强化省、市水生态环境监测统筹协调和协同共享,聚焦重点流域、小流域、饮用水源、近岸海域,密切对接省环境监测站、驻市站,全面推动健全布局合理、要素健全、功能完善、高效协同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同时,开展排污口整治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以闽江、敖江、龙江三大流域,及罗源湾、闽江口、福清湾、兴化湾等海湾和鉴江半岛-黄岐半岛东部海域、长乐东部海域等湾区为重点,加快推进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其中,2023年底前,完成重点流域、重点海湾的排污口排查,完成80%溯源和35%整治任务;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溯源,完成70%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实现入河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在日常执法监管过程中,继续推进“清水蓝天”“清流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聚焦重点投诉问题、排污许可执行情况、在线监控数据等方面,重点打击在线监控数据造假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
到2025年
主要流域国考断面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
《工作方案》明确,到2025年,福州水生态环境质量将持续改善,全市主要流域国考断面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农村污水“零直排”全覆盖,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全市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福州建设的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流域水质全面达到优良,城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城乡居民饮水得到全面保障,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来源:综合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海峡都市报、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