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00年6月14日颁布了《上海市一次性塑料饭盒管理暂行办法》,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采取“源头控制、回收利用、逐步禁止、鼓励替代”16字方针政策。除火车站、客运码头、机场、外滩风景区、人民广场地区、南京东路步行街等20多个地区公共场所禁止使用一次性餐具外,其余地方都允许使用PS(聚苯乙烯)发泡餐盒。
上海市针对PS餐盒实施了“三分钱”工程,即对每只重量为5克的PS塑料餐盒按每只0.03元向生产餐盒企业征收回收处置费。这些费用的支出包括:支付参与捡拾回收餐盒的下岗职工、外地来沪打工族、家庭妇女等个人及其他企业的回收费用,每只0.015元;支付给PS发泡餐盒处置企业的补贴,每只0.005元;支付给管理、执行等有关单位的补贴,每只0.005元;用于在回收系统工程中的运输费用,每只0.005元。
上海市建立PS发泡塑料餐具回收利用管理的五大网络,包括管理网络、执行网络、回收利用网络、资金管理网络和投诉处理网络。管理网络按照“目标明确、责任分解、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和考核手段,建成市、区县和街道三级网络管理体系;市、区、街道三级监察执行网络遵循“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严守程序,公正执行”的原则,在职责范围内开展监察、执行工作;回收利用网络是指在全市建立了4个回收中转站,各区县都落实了回收单位;资金管理网络是指严格贯彻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统一管理、量入为出的原则;投诉处理网络由市、区、街道分别承担,处理在一次性餐具回收处理工作中的人民来信、投诉。
据统计,在4年多时间里,上海市已累计回收一次性塑料饭盒近12亿只,折合7373吨,再造塑料粒子3687吨,全部成为生产硬塑料产品的原料。目前,上海市每天使用发泡塑料餐具达到120万个,日回收80万个以上,回收率在70%以上,年回收量达到3亿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