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今年将加大力度,采取五大举措,开展石板材业污染整治。
一是强化责任机制。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配合乡镇政府建立协调机制,对新石板材项目把好环保审批第一关,对未经环评及环保验收的企业,工商部门不予发放工商执照或年检,电力部门不予供电,土地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手续,银行不予贷款;对列入关停和取缔的企业,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电力部门停止供电。同时,要求各厂家在年底前完成环厂区雨水沟及雨水沉淀池建设。完成“两池”(磨光池、循环池)周边防排放围墙建设和锯机循环池扩容建设。
二是制定石材加工区布局规划。全县石材加工划分为“三区”,即定点生产区、禁止生产区和限制生产区。定点生产区根据“整合提升、扶大关小”的原则,在七个乡镇共设立九个加工区,其中起步镇洋中定位为高端石材加工区。定点生产区内的企业征地、用电方面享受政策倾斜和条件优惠。在定点生产区、禁止生产区外,其余地区为限制生产区,该区域内一律不得新建、扩建石板材加工企业。
三是实施石板材企业搬迁计划。对于零星分散的企业,由政府责成厂家在2006年底前完成关闭、搬迁;对分布在百丈溪、溪下溪等河流两岸
四是规范石渣堆放场建设。对目前20个石渣堆放场,石材下角料堆放场(包括已建与拟建),进行重新规划与整改,新建渣场及石材下角料堆放场,未经环保审批一律不得擅自建设;对现有渣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予以关闭。
五是严格清渣队建设。今年3月开始对全县范围内清渣队人员登记造册,清渣车辆挂牌工作,无牌清渣车辆不得清渣。同时,进一步革新清渣设备,防止滴、洒、漏现象发生,一但发现违规操作,立即取消其清渣资格。
摘自《环境与发展报》总第75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