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决定在全省农村开展以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家园清洁行动”,用10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垃圾治理任务。

记者昨从省建设厅获悉,我省“十一五”垃圾治理目标是:从2006年开始每年重点治理100个镇(乡),1000个行政村,具体名单(任务)由省农村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向各设区市每年公布下达。用5年时间,全省完成500个镇(乡),5000个行政村垃圾治理,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其余村、镇(乡)也要在规划指导下,做好垃圾收集和就地分类处理。

 

摘自《海峡都市报》200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