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2008年福州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20049月,福州市荣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成为当时全国第五个获此荣誉的省会城市。

据介绍,针对这次复查,我市将着重做好加大内河综合整治力度、按期完成减排控制计划、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强化环保宣传、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等工作。

会议强调,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下决心持续开展内河整治,通过截污等手段进一步改善水质,着力实施显山露水、大环境绿化工程。要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重点做好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督促市区重点企业如期搬迁。要加快县(市)区污水处理厂与配套管网建设,特别是永泰、闽清等县要加快建设、抓紧施工,确保尽快完成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