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长郑松岩主持召开市十三届政府2008年第30次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了《福州市第一批重点扶持的高成长性高新技术示范企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会议认为,今年起市政府选择一批高成长性高新技术示范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引导和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做大做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我市经济发展新局面的重要举措。会议原则通过《实施细则》,同时对下一阶段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出要求。一要增强重点扶持的针对性,对重点扶持的高成长性高新技术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以3年为一个周期,实行条件准入,不设指标限制,只要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均可列为重点扶持对象。二要强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市政府指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统一为高新示范企业的服务窗口,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积极配合,主动靠前,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确保实现全方位、一站式服务。三要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要本着实事求是、扶强扶优的原则,明确扶持标准,确保财政扶持资金发挥产业引导的作用。四要言而有信,加快政策兑现。财政补助或奖励奖金必须于每年第一季度前兑现,以取信于企业。五要加大对重点扶持企业融资担保,鼓励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对为重点扶持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机构,市里将适当提高财政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