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昨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控制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

脱硫设施投运率应达100%,其中公用燃煤发电厂脱硫效率要达到95%以上;企业自备燃煤电厂采用循环流化床工艺脱硫的机组脱硫效率要达到80%以上,其他脱硫工艺的机组脱硫效率要达到90%以上。

《通知》对重点工业企业的脱硫改造时间也作了明确规定。福耀玻璃,闽清建陶企业群,长乐吴航不锈钢等4家钢铁制品企业,福清阳下等5家造纸厂的烟气脱硫项目,以及长乐鑫海治金有限公司、罗源亿鑫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项目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富成味精食品有限公司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搬迁改造;马尾、福清、长乐、罗源、闽侯机砖产业群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关闭任务。

已建脱硫设施的工业企业要保证脱硫设施的投运率达到90%以上,脱硫效率要达到75%以上。

摘自《福州日报》200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