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下达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201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共安排重点节能项目398个,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2.28亿元。项目实施后,可节约1200万吨标准煤。

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包括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将在冶金、电力、石油石化、建材、化工等企业进行以洁净煤、石油焦、天然气、可燃性气体为燃料及原料的节约和替代石油改造工程;发展清洁汽车;推广机动车节油技术;制定《节约石油管理条例》配套措施等。“十一五”期间,实现节约和替代石油3800万吨,将节约2.4亿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