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今日在京分别与浙江、福建等8(自治区、直辖市)签署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协议。

根据协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将在资金、政策、技术等方面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提供支持。示范省(区、市)政府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在农村环保体制建设、政策机制创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形成典型示范经验,力争在3年内(20102012)使示范区域实现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得以健全完善的目标。

今后3年,中央财政将投入120亿元,并带动地方政府相应资金投入,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实行整村推进、连片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