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日前下达《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责任书》。今后省环保厅每年都将会同监察厅、外经贸厅、经贸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各设区市开展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我省现有省级以上开发区87个,工业园区115个。省政府要求,各设区市要全面清查工业园区内造纸、皮革、纺织、化纤、食品、有色等行业企业,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生产工艺和设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现有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企业,以及电镀、印染、制革、造纸、制药、食品、化工等行业企业,必须于2011年底前完成第一轮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同时加强规划环评引导作用,现有工业园区必须在今年底前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限期实行污染集中治理,已实行污水集中治理的,以及已将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园区,要求完善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实现污水的全收集全处理,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未实行污水集中治理的应于今年年底前建成投运污水集中治理设施,或将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